发布人:韩晓江 签发人:王怡 发布部门:教务处 发布日期:2023-06-25 18:41
各院(部):
根据《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语信司函〔2023〕7号),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,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资助范围
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《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》(附件),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、不能修改,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。其中,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/项,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;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/项,研究时间一般为2-3年;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/项,研究时间一般为1-2年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报人应符合《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。
2.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。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,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(请在由报系统“附件”处上传扫描件)。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3.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,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。
叁、申报办法
1.申报方式。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“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(简称申报系统)在线进行。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,平台网页链接为:丑迟迟辫://飞飞飞.测飞办测.别诲耻.肠苍/。请登录“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,选择“重大项目”、“重点项目”或“一般项目”项目类别进行申报。
2.材料要求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,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、提交、导出和打印申请书。在申报截止时间前,已提交的中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。学校将对项目申请书审核,审核通过方可盖章,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,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、不清晰、内容错误的,视为无效申请。
3.截止时间。即日起可登录系统申报,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17时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院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。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2.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,项目申请书“正文”中“二项目设计论证”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、单位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3.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4.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。
联系人:韩晓江 联系方式:18220572146
附件: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
教务处
2023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