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郭萌 签发人:石启英 发布部门:人事处·教师发展中心·教师工作部 发布日期:2022-07-04 16:40
商人函〔2022〕73号
校内各单位:
依据国家卫健委《对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的通知》和陕西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,结合《商洛学院对于2022年暑假放假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现就我校2022年暑期教职工(含临聘)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学习
校内各单位要在暑期放假前,组织全体教职工(含临聘)专题学习国家卫健委《对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的通知》,并认真贯彻落实。
二、提高警惕,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
1.全体教职工(含临聘)每日2次按时钉钉打卡(上午7点至9点,下午3点至5点),离商出省要严格履行钉钉审批报备手续,并且要确保活动轨迹清晰单一,坚决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。
2.全体教职工(含临聘)要自觉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,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,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。
3.全体教职工(含临聘)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须教育家属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。
叁、强化管理,严格做好信息统计上报
1.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责任,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制度,安排专人做好疫情防控线上日报,同时若遇到疫情防控紧急排查任务,要及时准确做好信息上报工作。
2.校内各单位要详细统计本单位暑期在校教职工(含临聘),填写《商洛学院2022年暑期在校教职工统计表》,于2022年7月5日下午6:00前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事处芦晓立,电子版发送芦晓立翱础邮箱。
3.凡不遵守上述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和校级校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专此通知
人事处
2022年7月4日